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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品牌评选条件及评选参考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8:03 新浪财经

  由中国国际名牌协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首席品牌官俱乐部、国际首席品牌官资质认证机构和广东新经济杂志社共同主办的2006中国品牌建设高峰会暨首届中国十大领袖品牌、十大首席品牌官评选于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举办。以下为会议资料:

  领袖品牌评选条件:

  1、领袖品牌必须是行业的领导者,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领袖品牌必须有完善的品牌战略和科学的品牌营运流程;

  3、领袖品牌必须有较高的文化内涵,能够激发消费者强大的消费诉求;

  4、领袖品牌必须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回报率;

  5、领袖品牌必须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

竞争力和成长性;

  6、领袖品牌必须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引领潮流的精神;

  7、本次评选对象主要为本土自主领袖品牌(含大陆、台、港、澳),同时为顺应改革开放潮流,也为民族品牌提供借鉴学习榜样,也选取了极个别本土化做得比较好的国际知名品牌;

  8、本次评选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同时兼顾,在企业品牌影响力大于产品品牌时,则选企业品牌;在产品品牌影响力大于企业品牌的情况下,则选产品品牌。

  领袖品牌评选参考值:

  1、参评品牌在国内和国际的知名度;

  2、参评品牌的年营业额;

  3、参评品牌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4、参评品牌的价值评估;

  5、参评品牌的商品增长率;

  6、参评品牌的商品利润率;

  7、参评品牌的技术进步和竞争能力;

  8、参评品牌的创新能力等。

  首席品牌官评选标准:

  1、为参评品牌的首席品牌战略管理者,如董事长、总裁、品牌总监、策划总监、市场总监、营运总监等;

  2、对所在机构品牌建设有较大贡献;

  3、有系统的品牌建设理论和品牌实战经验,成功运作过一个以上知名品牌。

  为更好地宣传候选品牌,为进入“十大”创造条件,企业须为评选组委会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及品牌简介;

  2、品牌成长经历;

  3、品牌魅力解读;

  4、品牌国内营销历程;

  5、品牌国际营销之路等;

  6、反映企业品牌魅力的经典照片;

  7、首席品牌官简介、照片、品牌实战心得、品牌实战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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