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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估准入门槛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7: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1月起,《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在全省实施,行业准入门槛已经提高,如果没有物价局的资质认定,评估机构就拿不到营业执照。

  据省物价局介绍,以前专业评估中介机构,如房产、土地、资产、商标、专利等,分别归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如房地产评估归建设,土地评估归国土,由于不归价格主管
部门管辖,操作中出现许多漏洞,使国家财产大量流失。

  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和正常行政,评估行业提高了准人门槛:评估机构在工商注册登记前,需通过物价局的资质认定。并且根据资质实行甲、乙、丙三种登记制度,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乙级在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价格评估;丙级只准在所在地的市县范围内开展价格评估。各级取得评估人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也按甲、乙、丙分别不少于10、7、5名;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分别不低于人员数的60%、50%、30%,注册资金分别不低于100万、50万、20万元。

  记者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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