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
"十一五"防治规划编制完成
国家环保总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会近日在哈尔滨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
”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松花江将和“三河三湖”一样,列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这标志着松花江总体治理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崭新阶段。
据了解,按照相关的规划,“十一五”期间松花江全流域需要治理废水14.3亿吨/年,需要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478万吨/日,建设投资约86亿元;管网建设需要130亿元;城镇污水设施运行费用为20亿元;工业污染治理费用及运行费用为20亿元,监管能力建设等其他费用10亿元,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期间水污染防治需求估算约为266亿元。
到2010年,确保全流域内90%以上的人民喝上干净的水,是松花江全流域水污染治理明确提出的目标。
到2010年,松花江干流水质达到III类;第二松花江干流水质达到III类;嫩江水质达到III类。
到2010年,流域内100万以上城市人口的哈尔滨、长春、吉林、齐齐哈尔等4市的城市水域基本消灭劣V类水体,流域内50万以上城市人口的鹤岗、大庆、伊春、佳木斯、牡丹江等5市的城市水域基本消除黑臭。
到2010年,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超过95%。
松花江流域的重要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有:长春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和吉林松花湖、海龙水库、镜泊湖、松花江干流肇源段、松花江干流大庆段、松花江干流伊春段。(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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