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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放音乐 下月起花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 00:4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德庆) 昨日,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吉林办事处获悉,二月,该机构将对长春各宾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收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营者对背景音乐收费的看法不一。长春市某五星级酒店工作人员听到这则消息感到非常吃惊;某商场策划部李经理则表示,背景音乐收费是保护知识产权,他持欢迎的态度。

  “收费太高了,实在难以承受!”长春某超市一业务主管向记者抱怨。按照“音著协”的收费标准,他们每年必须支付10多万元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费,“这相当于我们全年营销费用的1/4,需近千万的销售额才能支撑这笔支出。”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马部长介绍,按照标准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收费为3元/平方米,1万到3万平方米收费为2.25元/平方米。记者发现,对交费使用背景音乐比较接受和自觉交纳的主要是外资企业,绝大部分私营业主很排斥。

  马部长表示,“音著协”将对各地经营性场所背景音乐侵权行为加以制止。他介绍,这项费用是付给音乐创作者的“作品使用费”,属于非行政性收费。

  该协会吉林办事处代表周云波告诉记者,下个月长春公共场所背景音乐收费也将逐步推行,主要针对各宾馆、商场、超市等企业。此次主要针对外资、合资企业收取。

  周云波表示,春节后“音著协”将把相关法律条文和通知发送给企业,商家如果主动交费将享受一定的优惠。他认为,背景音乐收费对商家的权益也是一种保护,可以防止一些唱片公司和作者因版权问题恶意向商家提出诉讼,商家交费之后将受到“音著协”保护。(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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