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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燃气企业表示理解配合政府气价监管措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 21: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一月七日电(记者 陈建) 广东省物价局在本月六日“加码”出台了进一步强化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的四大措施,广东燃气协会、燃气进口企业以及零售供应商(煤气供应站),普遍表示理解和配合。

  最新出台的四项措施中,明显强化了对流通环节的价格监管,明确细分到不同的销售环节要按照不同进销差率,包括对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则规定“不超过百分之四(不包括
送气费)”,换言之,一瓶气零售商的进货价如果是九十元,那零售价就不能超过九十三点六元人民币(不含送气费)。

  广东省燃气协会对政策明朗化持正面看法,认为这次省物价局出台了具体的差率,对市场未来走势有指导作用,干预政策明朗化对市场的供应也是有正面作用。

  对此,广州市物价部门表示,将认真研究省里出台的措施,近期将出台具体的贯彻意见,其中包括明确送气费标准等。

  有广州市民对此表示欢迎,希望具体送气费的标准最好能今早定下来,他们认为,目前不少瓶装气零售商在送气费和短斤缺两上作文章,来应付政府的新措施,只有送气费标准核定得越具体,就越能有效打击变相哄抬气价的行为。

  而广州市四大燃气公司则觉得自己比较“冤”,并没在送气费上打主意。振戎煤气公司说他们收取的送气费与成本“差不多”,“运送费是三元起价,不按里程,四楼以上的楼层每层加收零点五元,有电梯则不算楼层费。”广州市煤气公司则称“从不在送气费上赚钱,煤气涨价过程中也绝对没有涨过送气费,送气费都是三元起价,六元封顶。”同时他们对“七天调一次价”认为不可行,“批发价上涨了,却要求我们零售商七天才能调一次,我们的损失谁来陪?”不过,四大燃气经营企业也表示,尽管很难实行,但是他们一定会贯彻政府的相关规定。

  从六日起,广东省物价局委托有关市物价局向所在地的进口商、炼厂等重点企业派驻价格监察员,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购、销、存量及成本和价格执行情况,每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局。 对此,作为上游的大部分燃气进口企业表示会配合,并表示,理解政府只是监控出货的价格,并非与企业对立。 不过,他们也担忧,现在从国际市场上拿货的价格跟批发出货价已经有几十块钱的倒挂了,最近都是亏损经营,政府不批提价,企业根本不敢再下单,肯定要控制出货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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