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家出台法规规范摩托车出口“恶性杀价”有望得到遏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10:5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笪莉萍)昨日,商务部正式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我国将对摩托车产品(包括摩托车整车、发动机、车架及全地形车)生产企业暂行出口资质管理,达不到资质的摩企将被挡在出口大门外。

  国内摩托车行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称此政策为一场及时雨,有望打压非法拼装摩企,摩托车出口领域的恶性杀价状况也有望得到遏制。

  目前,我国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序状态十分严重。由于2005年摩托车出口取消了配额制度,摩托车出口企业的队伍一下子壮大起来,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不少短视企业,特别是那些非法拼装企业于是走上了低价占领市场的道路。

  “这些拼装企业由于技术含量低、零部件质量差,加之基本没有售后保障,因而价格可以更低。”重庆市摩托车行业协会周先生昨日表示。这却影响了中国摩托车在国外的声誉,真正具有资质的企业也受累于价格战,行业平均利润率一度降至1%左右。

  

商务部等五部门发布的此项政策则为摩托车出口企业设置了门槛。摩托车整车生产企业要想出口摩托车,除了必须通过国家的相关认证外,还必须达到上一年摩托车整车出口额不少于50万美元或国内市场销售数量不少于3万辆的要求。而出口经营企业出口摩托车也必须获得具有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的授权。

  据悉,具备资质的摩企在向有关部门申报之后,将会被纳入每年2月下旬发布的新一年度的《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和全地形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

  而未列入《出口企业目录》的企业则无法获得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因而无法在海关办理摩托车产品的出口验放。

  昨日,力帆摩托车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杨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出台此政策就是一场“及时雨”。

  他认为,新政策执行后,那些没有资质,特别是非法拼装摩企将被堵在出口的大门之外,摩托车出口市场的竞争将走上良性化;而恶性的竞相压价行为也将得到控制;届时我国摩托车的海外形象也将会得到改善。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