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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现“一人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在郑州市工商局了解到: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郑州市就在元旦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出现了注册“一人公司”的现象。

  据了解,刚实施的新《公司法》为了更好地鼓励投资创业,从设立的便捷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但这个自然人在全国范围内,只允许注册一个公司,一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法人团体、集团),对设立公司数量不
限制,但要求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新实施的《公司法》除了可以注册一人公司外,还将老《公司法》中按照经营内容区分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是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取消,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为3万元。同时允许公司按照比例在两年内分期缴清出资(首批款最低3万元),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入围”门槛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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