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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诞生国内首家“一人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据《温州日报》报道:1月1日是新《公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温州市工商局特地加班为电脑租赁商王毅诚的“一人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温州市也因此诞生了全国首家“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的出台,首次赋予“一人公司”合法的地位,使个人创业又多了一条新途径。而修订前的《公司法》只承认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仅国有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采取一人公司形式,
一个自然人只能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种非公司法人的经济实体。

  温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一人公司”在经营上有不可比拟的灵活性,但由于是“一人说了算”,也有弊端。为此,新《公司法》在其准入“门槛”上也设置了较多的限制。如“一人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且一次性交足,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3万元,并可分期到位;年度财报须经

审计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一人公司”滥用公司制度。

  (肖新华)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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