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诞生国内首家“一人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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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据《温州日报》报道:1月1日是新《公司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温州市工商局特地加班为电脑租赁商王毅诚的“一人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温州市也因此诞生了全国首家“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的出台,首次赋予“一人公司”合法的地位,使个人创业又多了一条新途径。而修订前的《公司法》只承认两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仅国有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采取一人公司形式,
温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认为,“一人公司”在经营上有不可比拟的灵活性,但由于是“一人说了算”,也有弊端。为此,新《公司法》在其准入“门槛”上也设置了较多的限制。如“一人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且一次性交足,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3万元,并可分期到位;年度财报须经审计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一人公司”滥用公司制度。 (肖新华)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