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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发布“售后包租”广告属违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0:1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1天赚24万元、天天有分红”、“提供每年8%的物业补贴”、“安全创富平台”……近日上海工商部门发布提示称,房产商的“售后包租”广告看似诱人,实属违法。

  上海工商部门在近期的广告监测中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并在媒体上刊登相关广告。如在广告中宣称,“统一经营、原价回购”、“年回报率8.38%”等。对此,不少购房者与投资客怦然心动。

  据了解,“售后包租”的实质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或者加价销售商品房屋。其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回购、承诺无风险或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商铺等。

  这种销售行为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同时也涉嫌违反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规定,大空间商业用房和旅馆类用房(产权酒店)不得进行分割销售。

  上海市工商局近日专门发出提示称,禁止发布“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未竣工的商品房的广告;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使用“零风险”、“无(低)风险投资”、“安全投资”等用语误导广告受众。(周曙光俞丽虹)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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