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地产开发商拒办房产证最高罚款20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0:1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据新华社电从今年1月1日起,《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如逾期不申请房屋权属证书初始登记,将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 据悉,《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商品房进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逾期不申请登记且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有关证明
据山西省建设厅房产处有关人员介绍,房地产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手续不全办不了房产证。而购房者付了钱,买了房,拿不到房产证,一旦开发商走了,就会遗留下很多问题,如房子今后不能上市交易买卖,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等。(谭博文)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