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汽车解限 地方“限小”土政策将废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3: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对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门昨联合发文,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限小”土政策的清理工作。 发改委称,在这一规定的时间内,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
文件要求,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各地将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制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目前,全国有22个省份80多个城市存在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 六部门要求,各地必须明确牵头部门,严明纪律,确保取消“限小”工作按期完成。 该对土政策动真格了
据新华社电六部委取消“限小”的消息昨日上网后,立即引起广大网民的共鸣。但也有网友跟帖:“真的会吗”?“不要下有对策啊”! 这一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回顾小排量汽车近些年在国内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国家产业政策一直是旗帜鲜明地支持小排量车生产和使用的,问题出在地方上。 近年的“两会”上,为小排量汽车“解限”也一直是汽车界代表、委员们反复呼吁的焦点问题。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仍然有众多个城市我行我素,对小排量汽车的运营和使用横加限制。 可以说,“限小”政策骨子里折射出的是地方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以及如何确保国家政令畅通的问题。因此,这些已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上不合国情,下不顺民意的地方“土政策”,确该彻底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