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广东省社科院主办的“南方理论前沿论坛”上,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语出惊人:长三角要比珠三角落后10年。李惠武还表示,到目前为止,广东用占全国1.8%的土地面积、6.4%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1/9的经济总量、1/7的税收和1/3的出口,“这就是广东的位置”。
说实话,我对长三角与珠三角“先进”与“落后”的比较并无太大兴趣,但我对专
家李惠武将广东创造的“占全国1/9的经济总量、1/7的税收与1/3的出口”的经济成就,归之于广东占全国“6.4%的人口”的努力感到不爽。
广东省最新披露的统计数字称:广东户籍人口7900万人,常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3100多万,半年以下流动人口1100万,总数1.2亿,按今天的中国人口总量,这几乎是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2005年2月18日新华网)。显而易见,李惠武所称6.4%与“最新披露”的10%之间的“空当”即是没有广东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两个百分比间的差距与“最新披露”中的“流动人口”总数也大致相当,可见李惠武确实是将非户籍人口所做贡献排除在广东取得的“骄人”成就之外。
一个地区的经济总量与税收为当地所有劳动者共同创造,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在务工、劳动与努力,不管是否属于当地户籍,就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广东而言,如果将占到1/3左右数量的外来人口的贡献排除在外,该省经济成就的“半壁江山”就可能坍塌。既然外来人员所做贡献被统计在经济总量与税收数据中,也就没有理由将创造经济成就的功劳全部归于户籍人口,而将外来人口的功劳排除在外,否则不单有违事实,且是对外来人口人格与尊严的蔑视。
不仅如此,我们还看到,尽管外来人口同样做出了贡献,但他们却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在许多地方,外来人口不能享受各种福利与保障;尽管他们与户籍人员同等缴税,税收返还却不能惠及他们。这不能说不是对他们的不公,不是对于他们利益的掠夺。
只要承认经济成就中有外来人口贡献的份额,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就没有理由不同样覆盖他们。但一些地方所以漠视外来人口权益,并非缘于没有看到外来人口做出的贡献,所以不将他们视作为同样做出贡献人员,根本目的还在有意将其排除在福利保障之外,这样就可达到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另外,不视外来人口为经济成就的功臣,更能凸显“本地人民”的巨大才智,无疑也能进一步强化当地官员“领导有方”的形象,有利于他们仕途通达。而要回归外来人口同样做出贡献的事实,还他们以应有权益,实际只有改革现有户籍制度,给予公民自由迁徙权一途。(5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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