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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秦兵:捍卫社会正义是最大的爱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张帆

  2006年的元旦,秦兵也没闲着,他正在为一个小区的业主把不符合其要求的物业公司赶出自己家园的行动提供帮助。

  上个世纪末,学理工出身的秦兵一不留神成了律师,而刚过去的五年中,他又因在
房地产法律方面的突出成就而在京城众多的律师中脱颖而出,成了专门为“野猪”们提供法律支持的律师。

  而他被打上“房地产律师”的标签,先是因了“购房合同204条”。

  秦兵说,204合同只是他的一个作品。该作品的发端是在1997年。当时他所接触的一些纠纷使他意识到应当总结房地产市场,要让消费者知道这个领域中的大量欺诈,并且找到预防欺诈的方法。之后他开始寻找这方面的资料,并把自己的观点及时总结下来,到1999年已经写到了268条,之后又不断修改精简。2001年底,有一位记者采访秦兵,问他房地产的纠纷为什么这么多,秦兵说主要是现在的示范合同质量太差,于是就把自己的204条合同给了他。过了几天,秦兵律所里的电话突然响个不停,来电话的人都说是看了报纸登的204 条合同来咨询的。秦兵回忆说,“如果问前一天的秦兵和第二天的秦兵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第二天以后的一个月内,我需要不断地接听电话——接完一个,另外一个又响了,持续了将近3 个月,最多的一天,要接200 多个电话,那段时间的收入寥寥无几,因为没有时间再办理其他的案件。”

  显然,这是秦兵的谦虚与调侃之言,到2002年的上半年,204合同已广泛为社会所知,尤其是开发商没有人不知道。有时秦兵和客户去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如果知道他是秦兵,会派很好的业务员来谈判,然后让其他业务员站在一边旁听,业务员说如果可以和秦兵谈过去的话,其他的律师就好“对付”了。那时,律师事务所用204条来招聘专业律师,开发商则用204条训练员工。

  从买房到入住,每个环节都充满陷阱与冲突,而在帮助业主们处理这些纠纷的过程中,秦兵的智慧再次突显。

  一次几位业主来找秦兵,说他们的房屋马上就要入住了,但是听说房屋质量有问题,想先进去看一看,然后确定质量情况,如果好就入住,如果不好就退房了。但是开发商不同意,说必须先交了

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物业服务费和取暖费等一大笔钱后才能进去看房,大家知道开发商是在敲诈,因为合同上写着:只要交了钱,就视为同意收房,不能再退了。之前几百位业主都开过几次会,可是开会的时候,大家说的群情激昂,一到收房现场,谁都不敢向前冲,保安一喊,就都回来了。

  秦兵说,这正是目前业主一方存在的致命缺陷,在没有组织的时候,有时人越多力量越弱。

  秦兵为业主们起草了一份维权协议:房屋平均五十万元,大家每户支付一千元,其用途是:收房时最先领导大家进楼的业主,奖励一千元;最先进房的业主奖励三千元;能够说服保安不阻挡大家的,可以奖励五千元。大家可以组织一个十人先锋队,谁愿意做收房先锋的,可以先给他购买五十万元的保险。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包括新闻组、示威组、警察组等在内的收房小组。

  秦兵向记者回忆了这次收房的场景:

  收房的时间到了,随着收房小组一声令下,各分组开始行动,标语举起来了、白衫衣成了反向广告、记者们也都准时到达、摄像机开始转动,大家一起走到了楼门口,保安只是象征性地阻挡一下,他们早已经被做过思想工作了,同时来收房的业主越来越多,围观的人也不断聚集,整条马路几乎无法通行。这时三个业主代表向秦兵跑来,说:开发商的老总要与你谈谈,想让我们停下来,否则要报警。

  正说着,三四辆警车就来了,十多位警察走下来。警察组的业主迎了上去,他们有的是法官,有的是检察官,有的自己就是警察,他们向警察解释着情况。

  领头的警察走过来,对秦兵说:这样不行啊,车辆没法通行。秦兵说,关键在开发商,这里都是业主,人家花了钱,连看房子的机会都没有,说不过去。他说:我汇报一下,你们也商量一下。

  大家僵持着,警察都坐在车里,太阳开始发挥威力,天逐渐热起来,慢慢已经快到中午十一点半了。

  这时,后勤组的快餐车到了,大家把一盒盒热气腾腾的饭菜送了过来。销售部的大表指到十二点时,外面又来了几十辆汽车,有业主拿着手持扩声器喊道:各小组注意!各小组注意!中班的业主已经准时到了,早班的业主可以回家了,请大家到考勤组记考勤,我们向全体早班的业主致敬!中班业主在早班业主整齐的掌声中列队到达,早班的业主又在中班业主的掌声中列队离开。

  警察走过来,说:行啊,秦律师,还分班啊。

  业主代表接过了话:我们午班的业主四点下班,晚班的业主现在睡觉呢,今天晚上你们可得辛苦了,不过最晚不会超过十二点,而且周一肯定休息,下次来之前,我们一定通知各位!

  警察说:还要再来啊?

  业主代表说:我们又不是白干,早班和中班一小时补贴十五块,晚班发双倍,吃饭报销,谁和警察打交道,另有15%的津贴,您没有看到,你们一来,大家都很高兴,全指望您了,您一走,我们的津贴可就没有了。

  警察说:行,行,服了,服了!年底我们家收房,也得学习学习!

  最后到下午一点多,开发商同意业主验房,并在秦兵预先起草的协议上签了字,业主们各自进了各自的房屋,行动成功。

  在做实务的同时,秦兵始终关注中国的法治进程。他说,大家都说中国落后,说我们的收入水平低、我们的社会福利差,其实这些都是表面现象,我们最落后的是法律,我们的法律数量非常多,但是质量并不高。我们的法律是由人大代表写出来的,但是,在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只有8名律师、20多名检察官、30多名法官,法律人员不到人大代表的百分之二,而世界的平均水平则是百分之三十,有的国家要达到百分之六十。而且中国的人大代表还有一个特点,平时不坐班。其他国家的代表基本上天天上班,因为他们要写提案、要写法律、要准备辩论、要选举行政长官、要审计预算,这些需要天天工作才能实现,他们一年要开会一百多天会,每人要发言几百个小时,以代表选民的利益。

  与其等待,不如行动,秦兵打算让自己成为人大代表,撰写中国需要的法律,而成为人大代表的惟一途径,就是选举。

  在2003年底,秦兵参加了北京市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他还动员了王海、舒可心、司马南都参加。王海是那个著名的打假英雄,他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功不可没。舒可心是北京市朝阳园的业主,2002年焦点网的业主委员会论坛开幕,他主持会议,会后秦兵建议舒可心和王海三人成立一个维权小组。司马南有一次因为

房地产欺诈的事情来到律师所,他们从此相识,秦兵也建议他参加人大选举,成为一名为消费者说话的人大代表。这样秦兵就联合了四个人,共同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司马南先生称之为“老F4”。

  到2003年底,秦兵、王海、舒可心、司马南都参加了人大代表的选举,他们专门组织了选举小组北京传媒大学法律系的很多学生成为选举小组的志愿者他们在选举小组中开展了各种竞争选票的活动。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一个公民要想成为人大代表,首先要成为一名候选人,候选人的条件很简单:只要有十名选民联名推荐即可。秦兵们的竞选团队参与了全部过程,大家一起深入到选区,与选民见面,向他们征求意见,以确定选举目标与口号。在他们的带动下,全北京有二十多位公民也大张旗鼓地参加了选举。经过两个月的投票活动,最后秦兵、王海和舒可心都落选了,但是司马南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当选为北京基层人大代表,同时还有其他五位公民在各自的选区支持下,当选为人大代表。

  从此他们几个人不断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立法建议案,先后提出了反商业欺诈建议,要求设立最低欺诈赔偿金制度,只要企业欺诈了消费者,无论涉及的钱款多小,哪怕是一只假烟、一个变质的包子,都要付出最低500元的赔偿金。这样就会有很多人不再像今天这样害怕受到欺诈,甚至会有人愿意受到欺诈,他受到欺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赔偿,如果这样的话,很多企业就不敢欺诈别人了。

  他们还有一个目标是立公益诉讼法,秦兵说自己看到很多的人受到伤害,但是他们没有能力提起诉讼,不要说免费给他们做律师,即使给他们钱,他们也不可能提起诉讼。而秦兵所设想的公益诉讼法中会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为群体利益进行诉讼,如果他提起诉讼,假设获得10万元的赔偿,那么给他30%做奖励,其余的70%作为消费者维权的基金。

  2004年秦兵们写了一个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建议,这个立法建议案主要有两条,第一设置最低赔偿额500元,第二是设置行政处罚分立制度,如果经营者欺诈,行政罚款的一半给消费者。

  2005年他们又提出8个立法建议,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他们打算用10年的时间来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情。

  秦兵说,中国目前最缺少的是什么?不是汽车、不是房子、不是学校,而是社会正义。战争年代的爱国是与敌人浴血奋战,而在和平年代,就是要与社会的邪恶作战,成为法律战士。捍卫社会正义就是最大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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