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金融高管将被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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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6:02 中华工商时报 | |||||||||
银监会加强审核金融从业人员资格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主持召开银监会第42次主席会议,研究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案件信息披露监管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指引》。
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是各国银行监管当局的普遍做法。银监会认为,现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不仅难以适应银行业持续监管新理念的要求,也不能满足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特别是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变化。尽快建立涵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审查、日常行为管理、任职资格退出的监管新机制 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会议强调,银监会各级机构要注重加强任职资格监管的合法合规性,对于那些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撤销、撤回、取消或注销任职资格等必要监管措施。要注重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的审核作用,强化其在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的职责并严格问责,协同加强任职资格管理工作。(4C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