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办会员卡您可留点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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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0:1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郑丽颖) 现在打开大家的钱包,各种各样的消费卡成了主角。各种洗浴中心的贵宾卡、大商场的VIP卡,甚至一家小小的干洗店和擦鞋店都有卡。可是元旦期间,就有不少消费者在使用会员卡时卡了“壳”。 案例:去年9月份,邓女士在长江路附近的一家干洗店办的卡,是面值100元的,当时还赠送了30元,这样总共有130元钱。目前邓女士要去外地,但卡里还有90多元没花,找到
点评:长春市消协相关人士认为,在办卡之前商家将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办好卡,消费者得到的却是另一种待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经营者,要慎重选择。 案例:刘女士去年3月份在长春市人民大街附近一家洗浴中心办了一张贵宾卡,外赠一张金卡,当时告诉金卡可以用一年,一年中不限制次数,可是到了去年12月份的时候,他们说这张卡到12月底就结束了。刘女士认为如果有效期一年就应该到2006年3月,但该洗浴中心称最终解释权也归他们解释。 点评:吉林华信律师事务所的刘怀伟律师解释说,最终解释权的说法其实就是商家为了回避商业风险采用的,这种卡如果说是一种消费者和商家的服务合同关系也成立,但是不可以任意性解释,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否则就是无效的。最后也提醒消费者,这些“霸王条款”使消费者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而经营者则拥有任意的合同修改权。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必须清醒认识到协议的风险,因为这种对消费者不平等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购买消费卡必须当心商家早已备好的陷阱。(新闻编辑:曲兆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