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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见光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 00:03 北京现代商报

  今年,全国18个部委将联合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整治,另外首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由此看来,已在我国电信、金融、建筑、医疗等行业形成的所谓潜规则的“黑色贿赂”,有望今年“见光死”。

  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各类
商业贿赂案件13606件,案值达52.8亿元。如今各行各业均充斥“潜规则”:竞标给红包,药品给回扣,有些可以拿到账目上说是“广告费”,有的只能是私下里送套房子、汽车。而这样的不正当竞争只能让产业不健康发展,吃亏的最后还是企业。与其往黑手里送钱,不如把黑手砍断,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更需要一个良好环境。

  李嘉/图

  朱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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