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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农民购买农业机械 实施新举措补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 18:07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月3日电(记者王攀)目前广东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22.5%,远低于全国30%的水平。为了鼓励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从今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广东省政府要对农民购买部分农机进行补贴。

  据介绍,国家、省两级政府用于补贴的资金共有2100万元,其中省级1800万元。农民申请补贴的农机必须是已经列入补贴目录的,目前主要是水稻生产全过程所需的精密播种
育苗机械设备、大中型耕整机械等。省里的补贴标准为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不超过农机原价格35%,珠三角不超过农机原价格25%。

  为了延长农机“忙”的时间,有关方面提出应该鼓励农机跨区作业。就此,条例规定,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载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在收费公路(包括桥梁、隧道)上通行,免缴通行费。

  针对目前拖拉机“

黑车非驾”、年检率低的现状,条例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经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登记后,方可使用。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也应当向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申领驾驶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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