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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经理缴税有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 07: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元旦起,个人所得税执行费用扣除新标准1600元。对于那些以年薪计算收入的高级职员和企业老总们而言,在本月29日春节前领取的年薪将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呢?江苏省地税局有关专家解释说,对于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这位专家指出,由于此次税改最新规定,“四金”(专项扣除即个人养老金、失业
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生计扣除在费用扣除标准内,因此,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新的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四金”费用(江苏从200元—500元不等)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

  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 速算扣除数 ×12。

  举个例子:某企业高级经理每月取得基本收入5000元,每月领取基本收入应纳税额为:(50001600 四金费用400元)×15%%125元=325元。而该经理一次性取得上年度效益收入7万元,费用扣除额按新标准1600元,“四金”费用400元计,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得出,该经理应纳税额为16700元。其应补税额16700325×12=12800元。(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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