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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公司经理与会计勾结侵吞公款28万被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17:00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1月2日电(刘惠新)一个是公司经理,一个是公司会计,二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列支出、收入不记账的手段,非法占有、侵吞公款28万多元。由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侦破并提起公诉的这起职务侵占、贪污案,日前在一审法院宣判。

  2004年2月至6月,宁夏红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多元分公司经理费维胜利用职务之便,以为本单位“跑项目”为名,指使会计陈晓妍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虚列支出,填写假借款
单和现金支票,套取本公司现金6万元占为己有。2005年2月至5月间,费维胜利用多元分公司并入宁煤集团大武口农林分公司,而其被聘任为经理的便利条件,再次以为单位“跑关系”的名义指使陈晓妍采用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填写假借款单和现金支票的手段,侵吞该公司22万多元。

  大武口区法院近日一审作出判决:费维胜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陈晓妍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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