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给上市公司戴上“紧箍咒”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郜进兴日前指出,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之后,企业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转回这一手段来随意调节利润的行为将受到严控,这将是戴在上市公司头上的一顶“紧箍咒”。
那么,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究竟有哪些差异呢?郜进兴表示,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差异。一是关于企业合并的处理。在国际会计准则里的企业合并,和中国的新会计准则有很大的差别。这主要体现在新会计准则是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的会计处理,而且其长期股权投资要被并入方的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处理,不采用公允价值。同时,对于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记价应该采用公允价值。
二是关联交易的区别。这当中主要是国有企业关联交易的区别。可以说,关联方交易披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准则。在国际标准中,认为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关联企业,因为他们同时受国家的控制。但是,这一点在我们国家行不通的。我们不能把国有企业都简单地看成是关联企业,要看他们之间有没有控制和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关系。
三是关于资产减值的处理。国际会计制度准则规定,企业资产在减值之后,如果资产价值在以后恢复的话是可以转回的,这和现在规定的是一样的。但新会计准则则明确规定,企业一旦计提了资产减值之后,是不可以转回的。郜进兴称,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随意利用计提资产减值然后再转回,人为地调节利润,从而造成了会计信息的虚假。
他举例说,有家上市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转回金额2.8亿元,而净利润才2800万元,也就是说,转回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达到了1005%。
四是政府补助的差异。对于捐助和援助,在国际会计准则里,要求都当成收益来处理。但是,考虑到我们国家的特殊性,新会计准则是作为权益或作为资本公积来处理。
五是关于公允价值的采用问题。在国际会计准则里,资产和负债都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但我国的会计准则则要求,由于市场发育程度还达不到很大,很多资产还没有公允价值,所以说不可能都采用公允价值。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里,还保留了相当部分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来计价。
记者何晓晴
(Raul/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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