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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审议通过金融机构高管任职与监管等两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唐福勇北京报道在银监会第42次主席会议上,银监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指引》。

  会议认为,现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不仅难以适应银行业持续监管新理念的要求,也不能满足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特别是公司治理改革的新变化。银
监会表示,银监会各级机构要注重加强任职资格监管的合法合规性,对于那些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撤销、撤回、取消或注销任职资格等必要监管措施。同时注重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的审核作用,强化其在任职资格管理方面的职责并严格问责,协同加强任职资格管理工作。

  在讨论《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指引》时,会议认为,目前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指引》,既是促进加强日常行为监管、落实任职资格管理新办法的需要,更是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防范人为风险的重要举措。

  会议认为,要尽快建立履职监管档案,并纳入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实现全国信息共享,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视维护和珍爱个人履职纪录,增强合规和风险意识,坚持守法合规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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