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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电力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警惕出现过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09:0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王栗涛

  经历了拉闸限电的2005年,我们迎来了十一五的开篇年份——2006年,新一年也被称为“电力市场的改革年”,人们普遍关心的可能是我们何时才能摆脱缺电的“困扰”,中国经济时报就一些有关电力市场改革的问题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

  2006年不会缺电,但要警惕过剩

  中国经济时报:截至2005年夏天,仍有25个省拉闸限电,电力缺口3000万千瓦,请您展望一下2006年的电力供需情况,是否还会出现全国性的拉闸限电情况?还有大家最关心2006年电价的走势,是不是会涨得很高?

  冯飞:2006年出现大范围停电的可能性不太大,由于这几年电力建设速度可以说是超常规得快,预计在明年电力可能会出现供需平衡,但要注意到在2007年很可能会出现电力的过剩,而且这种由紧缺到过剩的情况在以前就存在过。

  可能2006年的电价还有可能再进一步上涨,因为现在电价的外部成本还没有很好地反应在电价中,比如:发电排污的外部环境成本也没有核算到价格中。但大家也不必担心,因为从公共利益角度看,电价一定程度的上涨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的可接受程度。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总体目的还是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使得消费者能获得一种稳定、清洁、充足、价格可承受的电力产品和服务。

  深入改革

  电力行业中非市场的机制

  

中国经济时报:造成电力由“紧缺”走向“过剩”这样一个怪圈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冯飞:这些年电力总是出现比较大的波动,这就需要我们反思为什么会出现大的波动?这主要是电力发展机制不健全所造成的,因为我们的电力发展机制还不是基于市场的,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性在电力行业中没有有效地体现出来;电力行业的行政干预过多,政府在某些时间出现了对供求形势的判断失误。比如:前几年政府对电力需求出现了不正确的判断后引发了随后的电力短缺,而在电力短缺后政府又通过放松投资管制进行“补课”式发展,导致了各类电力企业的超常规投资。在超常规的情况出现后,政府又采取控制的方式,而这种方式又缺少保证电力行业平稳持续发展的机制,必然出现投资的大起大落。在审批过严的情况下,反而出现投资的超常发展,特别是现在投资管制很严的情况下,在短缺信号出现后,政府管制一旦出现松动的迹象,那么就有很多人像买门票,趁投资管制放松就先进来。

  中国经济时报:该如何根治电力投资中这种所谓的“买门票”行为?看起来政府管制存在错位,那是不是说政府在这一领域没有发挥积极作用?是否应该完全退出来?

  冯飞:根治这种无序的投资行为,我认为首先要改革电力发展中的很多非市场的机制,比如:政府的对市场人为的干预。

  但也不是说政府就应该完全退出来,电力行业的长周期以及投资规模较大的特点,使得政府还是能有积极作为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应该是作为提供信息服务的主体,比如及时提供电力供求信息,特别是一些当前的投资信息,而以往政府总在出现比较严重的情况时才去披露信息,这使得电力行业往往感受不到及时的信息。政府要让投资者能很快感受到电力的动态信息,尽量使投资者在较完备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抉择。二是建立基于市场的透明的准入制度,在准入标准方面可适当提高门槛,在资源利用效率(如发电煤耗)设一个指标,在环保方面设一些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公开透明的,而且也应是技术中性的,即不管采取什么技术,只要达到标准就可。总体而言,最主要还是要解决体制性问题,要建立基于市场的透明可预见的机制,对市场的发展趋势可预见,对政府的管制方式可预见。从而把“买门票”的机会消除杜绝,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少对投资行为进行直接干预。

  电力过剩

  提供了实行市场化的好机会

  中国经济时报:您刚才提到了2007年有可能会出现电力的过剩,那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冯飞:什么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最好的时机?我认为2007年的电力过剩将会给我们一个改革的好机会。在供需相对平衡甚至是略有富余的情况下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是好的,因为在电力供应相对富余条件下更有利于引入市场机制。首先引入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进一步促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不是让某些电力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虽然在电力短缺的情况下也可以引入电力体制的竞争机制,但也很有可能带来电价的“无控制”上涨。所谓的“最高限价”方案也有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因为一旦政府制定了最高限价时,那么所有的发电企业都有可能按最高定价来报价,“最高限价”方案很难达到引入竞争的目的,这也就与当初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总体说来,短缺的时候可以在技术上做准备,但不是大规模引入市场化改革的最好时机,我认为适度过剩的市场是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的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许多国家也都是这么做的。

  打破垄断是要打破电厂和电网的垂直一体化垄断,不是拆电网

  中国经济时报:国外很多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都引入了市场竞争,能不能说我们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思想,同样就是要打破垄断,让电力市场充分自由的竞争?如果不是,那么您认为什么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处?

  冯飞:对于电力这样一个特殊的行业,不能认为全部引入竞争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必须要充分考虑产业的技术经济特点,对于具有自然垄断特点的电力行业,只能把市场机制往可竞争的环节上引,像电力等网络性行业只能是适度地引入竞争机制,不可竞争的环节要加强政府管制,以政府管制来克服垄断环节所带来的不利因素。不能片面地理解国外的放松管制,国外放松管制是在可以引入竞争的环节以市场机制替代管制,管制改革的内涵也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放松经济性管制,另一方面是加强社会性管制,目标是要在可竞争环节引入充分的竞争,在自然垄断环节继续加强管制力度,核心思想是用强化管制来解决自然垄断所带来的负面问题。所以电力工业不能是片面的全部引入竞争,不能认为竞争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当然也不能认为管制所带来的都是不好的效果,电力体制改革问题相当关键的一点还是要更进一步深化改革。

  中国经济时报:您刚才说到的“管制”是不是会助长电力垄断的进一步加剧?现在有很多人都认为电网应该打破垄断分拆为小电网,您是否赞同?那么电力行业的“垄断”行为该怎么才能有效地打破?

  冯飞:政府的管制方式是用来克服自然垄断特点的问题,比如:电网就不是一个可以引入竞争环节的东西,只能是在一定程度上用间接的方式来激励自然垄断公司的发展,如果非要在电网这个环节上直接引入竞争来打破垄断,那么很可能就会把一个完整的网拆成一个分散的网,后果是带来电网的割裂,这些割裂的电网内部依然是一个垄断环节,小垄断所带来的问题比大垄断还要多。

  首先要搞清楚打破垄断中该“打破”的是什么以及该“管制”的又是什么?人们所说的垄断是要打破电厂和电网的垂直一体化垄断,年中央的5号文件要求两者分开,但现在还没有真正的完全分开,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发电能力还相当于一个大型发电公司的发电量,有三千多万千瓦的电力装机容量,因此厂网还没有真正分开,电网环节目前所暴露的问题的症结也在于此。如果继续维持这一结构,在出现电力过剩时电网公司会优先“卖”自己的电,使得电力的公平竞价变成一句口号。电力市场化改革所遇到的问题最主要还是改革没有到位而引发抱怨。

  可通过大用户直购电打破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的垄断

  中国经济时报:改革中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冯飞:造成现在垄断的原因是市场中依然垄断的市场结构,只有“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对发电企业来说,买家就是电网公司这个单一买方,但对于终端用户来说电网公司却是单一卖方,一边是“买方垄断”,另一边是“卖方垄断”。要把单一的卖方和买方的结构打破才是打破垄断的主要目标,解决办法可以搞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让大用户直接和发电公司签协议,输配电公司提供输电服务,对发电公司来说买方就不只是电网公司一家说了算,还有大的钢厂、铝厂等用电大户。如果电网公司给的价格不好,那么电厂的电就可以卖给其他用户。而对于终端用户来说也不再是只能从电网公司买电,大用户直购电的真正意义是把目前电网公司所拥有的“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的身份打破。如果大用户直购电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比例达到30%左右,电网垄断的问题将会极大地削弱。

  进一步改革的方式就不应是肢解电网,如果不将发输配售四个环节都纳入到引入竞争机制的总体考虑中,即使分开了多个电网,在区域内也还存在着“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垄断的问题,同时带来了电网不完整的弊端。因此,解决当前电网环节存在的问题,一要真正做到厂网分开,二要引入大用户直购电,三要加强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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