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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取消电煤价格临时干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 09:00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 1日表示。

  欧新黔在“ 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上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地直接分配。

  “政府不再直接涉及企业生产、经营、订货,不再管哪家煤矿的煤供哪家电厂。凡属于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完全由双方企业自主协商。”欧新黔说。

  欧新黔同时强调,如果今年电煤价格涨落幅度太大,对公众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国家仍将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发展改革委 2004年底曾出台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电煤价格以 2004年 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由煤电企业在 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方案,如果电煤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电价要进行调整。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希望电煤价格总体稳定,而不是频繁调整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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