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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提高城乡特困群众低保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 09:1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2005年12月31日电(记者王亦君)记者从今天闭幕的200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我国将适时提高受灾群众的口粮和倒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提出,2006年我国的城市低保,要在规范管理、“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研究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
平、物价上涨因素和各地实际情况,适时提高受灾群众的口粮和倒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的供养标准,其他救助对象的生活补助也要进行适度调整和提高。

  据了解,2005年以来,我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的市(区、县)达1155个,救助人数达110多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0多万人。全国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1576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近1亿人次。

  李学举说,2006年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突出资金投入重点,在继续加大灾害救助、城市低保等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重点落实农村社会救助的急需资金;加强救助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活命钱”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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