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GDP排全国第1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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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 01:5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帆宇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04年我省GDP现价总量为5763.35亿元,比年快报数减少289.79亿元;会上还公布了省内GDP排名,泉州、福州、厦门位列前三。
GDP总量 比年快报少了 我省2004年GDP现价总量比年快报数减少4.8%,GDP总量居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11位。其中:第一产业为786.84亿元,减少了0.45亿元;第二产业为2770.49亿元,减少了179.84亿元;第三产业为2206.02亿元,减少了109.50亿元。 省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龚守栋局长告诉记者,此次普查,我省数据的误差率为0.68%,优于国家要求低于1%的误差率。龚局长表示,普查中年度GDP总量减少,主要原因是采用了新的GDP核算方法,造成大部分数据减少。如工业减少42.21亿元,建筑业减少85.78亿元,金融业减少121.5亿元,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71亿元,房地产增加62亿元。 龚局长还表示,组织统计调查难度加大也是造成数据减少的原因之一。在常规第三产业统计中,由于传统统计手段薄弱,也存在一定的推算测算高估成分。据了解,因少报、瞒报造成数据差距有172.85亿元。 泉州GDP省内第一 根据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原始资料,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核算方法,省统计局对省内九个设区市的GDP进行核算。核算结果显示,2004年,泉州市以1405.12亿元列省内GDP第一位,福州、厦门分别以1335.20亿元和887.71亿元名列二、三位,漳州市553.55亿元占据第四位。各设区市在全省的排名均保持不变。 另据了解,经济普查后,我省初步建立了第二、第三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这次经济普查的所有基层原始数据,都已进入省统计局的经济普查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