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31日电(黄玲)四川省2005年为民办实事的“一号工程”——全面停征农业税及附加已全部落实到位,减轻农民负担26亿元,人均减负18.68元。加上此前3年实施的税费改革措施,四川省农村税费改革圆满完成,与税费改革前相比,每年减轻农民负担近80亿元。
2002年,按照中央确定的“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政策,四川省农村税费改革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当年全省共落实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不含烟叶)减免等减负政策,为全省农民减轻负担33.7亿元。2003年,四川省又全面停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及附加,每年减轻农民税收负担1.8亿元。2004年,四川决定在中央实施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对57个少数民族县及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免征农牧业税及附加。加上退耕还林等占地减免,四川省当年又减轻农民税收负担14.7亿元。
四年四大步,四川农业生产税收“零负担”的实现,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据统计,2005年四川省仅小春粮食总产量就达704.8万吨,比上年增产41.8万吨,增长6.3%。其中农业税停征等支持粮食生产措施,使小春粮食面积扩大115万亩,因面积扩大增产粮食27.8万吨,贡献率达67%。(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