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月卖不到5000免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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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8:49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首席记者刘洋记者金超)个税起征点明年起提高,工薪族缴税少了,开小店做小生意的人也可以享受同样的“待遇”。 明年起,全省预计有6万余户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将不用再缴纳增值税。昨天,辽宁省国税局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上调增值税起征点,辽宁每年将为此减少收入8400万元。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 此次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幅度较大:销售货物(例如:商场、销售产品的企业等)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2000-4000元上调至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例如:加工、修配等提供劳动服务的企业)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500-2000元上调至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上调至200元。 与个税调整相吻合 辽宁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增值税起征点调高与个税起征点调高也相吻合。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月免除额从2006年1月1日起上调至1600元,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也应与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居民收入水平相匹配。以销售货物为例,如果月销售额为5000元,按30%利润率计算(实际利润率不一定达到30%),月纯收入为1500元,与个人所得税月免除额大体相当。 全省少收入8400万 此次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全省预计有6万余户城乡个体工商业户不再缴纳增值税。据测算,起征点调高之后,辽宁省将会减收8400万元,减少的税收收入分解到各市、县、乡,应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怎么看少与多 少收税“效益”大 昨天,辽宁省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增值税起征点的上调,短期看税收收入相应地会减少,但从长期看,会产生叠加效应,有四大意义: 首先,减轻低收入家庭税收负担,缓解就业压力,必会引导更多的个人自主创业;其次,参照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上调增值税起征点,与辽宁经济发展现状和居民收入水平更加适应;第三,对短期税收收入有所影响,但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不可估量;第四,将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步伐。首席记者刘洋记者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