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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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1日 04: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并且本公司70%股权过户至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后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7日至2005年12月29日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知春路13号实德集团(大厦)一层会议厅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969人,代表股份165,670,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2.84%。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968名,代表股份25,670,103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2.78%,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84%。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146,677,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4%。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677,19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1.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877人,代表股份18,992,91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1.65%。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65,670,10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反对票1,649,57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弃权票534,5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3,485,94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9%;反对票1,649,57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弃权票534,58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表决结果 龙信投资693,900赞成 华尔投资607,209赞成 陈涵514,300赞成 陈胜501,400赞成 刘广辉441,609赞成 杨晓明395,700弃权 魏云波360,800赞成 陈卫国328,300赞成 孟禅金304,200赞成 上海科海华泰船舶电气有限公司292,990赞成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晓鸣先生、郑明玖先生出席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