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明年1月1日起电信部门电话费将按自然月计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7: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明年1月1日起,电信部门将对其固定电话、小灵通和宽带等所有业务的计费周期和收费时间作出调整,计费周期从原来跨月计费改为按自然月计费,缴费时间也从原来的每月1日开始至当月底改为从每月的6日开始至次月5日。对此,江苏电信相关人士昨天通过媒体提醒说,2006年元旦至元月5日,请用户不要缴电话费。

  据了解,原来中国电信的计费账期是上月21日零时至当月20日24时,调整为自然月
后,计费账期将按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末日24时。对此,江苏电信相关人士说,调整主要是为了适应用户的消费习惯。据其介绍,为了实现自2006年1月1日起按自然月计费、收费,2005年12月份的计费时间将调整为11月2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共计41天,比原来的账期11月21日零时至12月20日24时的30天增加了11天。江苏电信人士说,考虑到客户的利益和消费习惯,对于月租费、来电显示、七彩铃音等按月固定收取的费用,增加的11天将按月固定费用的1/3计收;对于电话通话费、短信费等按使用量计费的项目,仍按照客户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收。

  据介绍,为确保电信通信费计费调整符合规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已向

信息产业部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报告,得到认可,全国各省市均将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计费和操作。(颖烨朔如)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