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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物价局申明 私营景点对特殊人群有优惠义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5: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苏永华 通讯员 杨城 实习生 张斯)优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已在省内各大国有景点实施多年。昨日,省物价局首次表示,各私营景点也有优惠义务,鼓励其尽快加入。

  明年1月10日—20日,全省将检查景点老年人优待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高1.2米以下儿童、残疾人及现役军人免票;是否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大中小
学生实行半票;是否对其他特殊群体减免门票。

  据介绍,自1999年9月《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国有景区、景点都相继落实了优待政策。但是,因这一规定对私营景点没有强制性,其优惠政策参差不齐。

  门票优惠,与私营景点无关?省物价局服务处相关负责人称,无论是由园林、文物等部门管理的国有景点,还是私营景点如海洋世界、鸟语林、九峰动物园等,其门票价格都须经物价部门核准。

  该负责人表示,私营景点多数是在近年涌现的,尚未出台优待老年人的硬性规定。但在核准其门票价格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人群的优惠因素。因此,私营景点也有对特殊人群实行优惠的义务。

  省物价局强调,经营性公园追求经济效益,必须兼顾公益性,鼓励各私营景点参照执行优待规定,尽快实施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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