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刘杰) 从2006年第一天开始,8亿多中国农民将彻底告别农业税。昨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从公元前594年鲁国开始征收农业税至今,我国农民缴纳农业税一直延续了2600年。现行《农业税条例》从1958年开始施行。
从2000年开始,我国政府就已经开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减免农业税成为其中的重要一项内容。自2004年以来,中国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说,初步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2005年已有约8亿农民受益。在昨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委员们以162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的高票通过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对此,专家表示,依法取消农业税是非常必要的。这一方面有助于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利益;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不再缴税。“如果农民经商、开办企业,还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这有利于城乡税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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