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刑事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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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0:35 南方都市报 | |||||||||
德隆刑事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该判决结果对即将开庭审理的德隆主案将产生重大影响 12月27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德恒非法吸存案”作出终审判决,包括德恒证券在内的8名上诉人的上诉主张被驳回,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专业人士认为,这一判
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前日下午,重庆高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根据终审判决书显示,重庆高院认为,德恒证券公司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名,采取承诺到期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固定收益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供上海友联公司统一调拨、使用,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资金无法兑付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唐万新或难实施“无罪辩护” 德恒证券一审判决之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是否科学,在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而对于德隆系的核心人物——唐万新的起诉罪名更是牵动着证券市场和法律界的神经。据悉,在武汉市检察院提交起诉书前,以赵秉志、樊崇义、高明喧、江平为主的刑法专家就向最高人民法院上书了一份“唐万新无罪”的报告。此外,“证券公司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开展不当资产管理业务或超范围业务,在当前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如德隆罪名成立,与之情况类似的券商是否也难逃罪责?” “重庆高院对德恒证券的终审判决,无疑将对其是否做“无罪辩护”的决定产生重大影响。”德恒案中的一位代理律师向记者指出。据其分析,德恒案的终审判决具有“标杆意义”,该判决已经确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犯罪事实,故德隆系核心控制人唐万新的法律“智囊团”试图提出无罪辩护的“成功几率也很小”。 本报记者卢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