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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手机电池约二成质量不合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17: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10个城市的8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手机电池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161组样品,品种包括锂离子电池、镉镍电池、镍氢电池3种类型。对手机电池中的外观、标识、放电性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合格率为77.6%。

  手机电池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放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放电性能主要反映手
机电池的实际容量,使用放电性能达不到要求的手机电池,手机的待机时间将缩短;手机电池短路保护性能不合格,这样的电池从手机上卸下、或在平时充电的装卸过程中,若不小心将电池的正负极之间短接时,可能出现冒烟、起火,甚至爆炸的危险;产品标识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未标明电池正负极、未标明容量等方面。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电池时不可只看价格,要注重品牌并且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最好到专门的经营专柜去购买,不要购买假货、水货。另外,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电池外观和标识,要注意电池上是否标明正负极、电池容量等内容,不购买外观和标识不规范的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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