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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重点:唐万新上书最高法院谋脱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9:18 金羊网-新快报

  如申诉获支持,唐万新最多为操纵股价罪承担3到5年的刑事责任

  新快报讯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12月6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德隆终结案正式提起诉讼。上海友联、德隆国际、新疆德隆3个机构以及唐万新等7名自然人被指控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操纵股价。本案将于2006年1月开庭审理。

  从2004年12月10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签发对唐万新的逮捕令至正式起诉,已经过去整整1年。其间检查机关反复起草了三份起诉书,可见案情之复杂。

  据了解,德隆并聘请了曾为周正毅操纵股价辩护的律师陶武平为唐万新的辩护律师。在武汉市公安局补查重报的11月8日前,德隆汇集专家意见的一份报告以德隆国际的名义,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

  报告称:“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的方式,对外签订合同,吸引客户的行为只违反了《证券法》第194条的不当资产管理业务行为,只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的方式,对外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实施资产理财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了解,目前德隆方面正在奔走于各个司法部门,谋求进一步沟通,如果上述申诉能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唐万新最多为操纵股价罪承担3到5年的刑事责任。

  抛开德隆案的最终判决,在起诉书面世以后,德隆此前的操作大白天下。德隆操控新疆

屯河、合金投资、
湘火炬
A自买自卖量占总交易量的99.83%,股市“第一庄”实际上是个“傻庄”。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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