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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02: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流通A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股股票对价。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2、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8日。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30日。

  4、公司A股股票复牌日:2005年12月3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5年12月3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海”,股票代码“600026”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8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5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简称“中海集团”)作为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2.9股股票。中海集团支付给公司流通A股股东的股份总数为10,150万股。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680,000,00050.51%101,500,0001,578,500,00047.46%

  合计1,680,000,00050.51%101,500,0001,578,500,00047.46%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A股股票复牌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28日。

  2、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12月30日。

  3、公司A股股票复牌日:2005年12月3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5年12月3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海”,股票代码“60002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1,680,000,000-1,680,000,0000

  非流通股合计1,680,000,000-1,680,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1,578,500,0001,578,5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1,578,500,0001,578,5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50,000,000+101,500,000451,500,000

  H股1,296,000,00001,296,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646,000,000+101,500,0001,747,500,000

  股份总额3,326,000,00003,326,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

  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578,500,0002008年12月30日注1

  注1:中海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中海发展的股份(1)自2005年12月30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自2005年12月30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市交易方式出售;(3)自2008年12月30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如果通过上市交易方式出售,则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即不低于9.38元。如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该等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股价除权、除息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价格相应除权、除息。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700号1601室,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人:姚巧红

  联系电话:021-65966988

  传真:021-65966160

  2、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3、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7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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