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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营业税减免 一年适用两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9:1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南京税务部门提醒,有三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因成立时间段不同,从而在2005年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时需要注意分段享受,这三类人员主要是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根据相关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中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的免税范围不受行业
范围的限制,而城镇退役士兵的免税范围仅限制在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行业。但从2005年3月1日起,上述优惠政策中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 含7人 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 含8人 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作者:粉英 孙军 张赟/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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