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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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时代”)通知,航天时
航天时代现直接持有公司84,428,0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02%,同时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571,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13%,共计持有公司32.15%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航天时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增至95,009,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增至123,580,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湖创新将不再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 股权转让双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