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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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l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4,618,603,91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6.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建华先生受董事长贺恭先生委托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确认及追认由本公司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国托”)及潍坊市投资公司就建议将山东潍坊发电厂改制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潍坊公司」)所签订的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的有条件协议(「改制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交易。 本项交易为公司与山东国托的关联交易,山东国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15,159,9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3,117,61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597,547,71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批准、确认及追认由本公司与山东国托及潍坊市投资公司就根据改制协议成立华电潍坊公司后拟向华电潍坊公司增资及进一步投资而签订的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的有条件协议(「投资协议」)及其项下的所有交易。 本项交易为公司与山东国托的关联交易,山东国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715,159,9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3,117,61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597,547,719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投票结果已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复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复查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保证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应聘服务,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发表任何保证或提出任何建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