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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本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关会议召开的相关事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5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2:00召开现场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上海市中山西路888号银河宾馆三楼会议厅。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至2005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至2005年12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6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止2005年12月16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③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7、公司

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6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年12月19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5年12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已于2005年12月19日完成。

  四、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A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A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A股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A股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就均需按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6日-2005年12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51;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价格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申报价格委托股数代表意向

  买入738851海欣投票1.00元1股同意

  买入738851海欣投票1.00元2股反对

  买入738851海欣投票1.00元3股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5年12月19日至2005年12月26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以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A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于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6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5年12月19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A股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A股股票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谋亮、何莉莉

  联系电话:(021)63917000-1832、1866

  传真:(021)53513883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州路666号金陵海欣大厦18楼(200001)

  邮箱:hxsecretary@haixi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2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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