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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 02:2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据新华社报道

  【编者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2月24日至29日在京举行。根据会议建议的议程,提请审议废止农业税条例的议案和行政强制法草案、护照法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等法
律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刑法修正案(六)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该草案对刑法作出部分修改补充,内容涉及惩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操纵股市、商业贿赂、枉法仲裁等违法行为。以下为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的部分内容:操纵证券最高可罚300万元

  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的罚金数额改为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开赌场最高刑期提高7年

  刑法将增加破产欺诈犯罪的规定;增加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牟利行为的犯罪及刑事责任的规定;加重对开设赌场犯罪的处罚,将开设赌场犯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10年。

  骗贷造成重大损失追究刑责

  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运用公众资金追究刑责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拟扩大

  在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贪污贿赂犯罪和金融犯罪,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

  上市公司信息不披露究刑责

  上市公司对国家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无偿占用或者明显不公允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草案明确应追究刑事责任。

  《国际金融报》(2005年12月2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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