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底执行机动车排放欧Ⅲ标准 禁售未达标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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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11: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4日电据新京报消息,北京市环保局昨天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本月30日起北京将实施机动车排放的国Ⅲ标准(相当于欧Ⅲ),未达到该标准的新车将停止在北京销售。北京也由此成为中国首个执行这一最新标准的城市。 北京今年要实施国Ⅲ标准,在近一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据透露,北京是在近几日刚刚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之前,北京已于2002年实施了国Ⅱ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裴成虎介绍,国Ⅱ、国Ⅲ等是对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的限制标准,随着等级增高,对汽车排放的要求更严格。从本月30日开始,没有达到国Ⅲ标准的新车将不准在北京出售。 除了污染排放量更低外,国Ⅲ标准与国Ⅱ最大的不同是要加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它可以自动诊断汽车排放的尾气是否达标。昨天发布的通告称,自本月30日起,在北京市销售的新定型车型必须安装OBD,在此前已定型上市销售并通过审核的车型可延迟一年安装OBD.但在2006年12月1日后,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将全部停止在北京销售。 裴成虎表示,国Ⅲ标准实施后,北京市环保局和各相关部门将对在本市销售汽车实施排放检查,并定期发布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停止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加强对市场销售车辆的监督管理,以保证新销售汽车的排放性能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马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