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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提醒:警惕节日期间价格欺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07:52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2月23日专电(李勇、陈光明)鞍山市物价部门提醒消费者,警惕节日期间价格欺诈,市民要理性购物。

  鞍山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节日期间价格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价签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诱骗消费者购买;标示的市场最低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无依据或无从比较;虚构原价、虚构降价、虚假优惠
折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等价格欺诈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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