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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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04: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5日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一楼大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主要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常州钟恒银团贷款及担保事项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月25日上午9时 (二)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一楼大会议室 (四)会议期限:预定半天 (五)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常州钟恒银团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常州钟恒银团贷款担保的议案》。 (六)出席对象: 1、2006年1月16日下午三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06年1月18日至1月20日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589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郑晓贤、赖业军 电话:0510-6686352 传真:0510-6686352 邮编:214443 (八)其他事项: 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有权得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特此通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执 截止2006年1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盖章): 2006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