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级干部因矿难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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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03: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占宇 6起煤矿特大事故222人受追究李毅中要求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北京消息在昨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与监察部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两部门的负责人共同表态,一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不仅仅追究负有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通报指出,在从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共有222人受到不同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行政撤职40人。引人注意的是,经国务院研究决定,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受行政记过处分,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陕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被责成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强调,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据了解,这“四不放过”是: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性质不放过、责任人不放过和防范措施制定不放过。李毅中表示,根治煤矿安全事故,最重要的是要有治本之策。这个治本之策就是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十二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