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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将逐步扩大对一般缺陷产品召回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6:41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23日电(记者 黄全权、俞丽虹)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23日在此间表示,我国将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研究涉及一般产品安全的有效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对一般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李传卿是在2005年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

  李传卿表示,质监工作将全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并着力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在公布对大客车列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问题突出的大客车加强安全监管。同时,研究涉及一般产品安全的有效管理办法,逐步扩大对一般缺陷产品的召回范围。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2006年全国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力度,突出重点地区,突出安全、卫生、节能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把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问题作为重点,进行区域专项抽查和整治。围绕质量监督重点任务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着力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应急处理专家队伍,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对质量安全危害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李传卿表示,对食品、建筑及装饰

装修材料、农资及农机等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将加大跟踪监督抽查,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的目的。“对抽查中发现的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存在严重缺陷的产品,一律建立强制收回制度。”李传卿说。

  据悉,围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法》,国家质检总局将制定出台《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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