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媒体只报道了上海立信资产评估事实 没有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1:3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态度就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诉本报名誉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胜诉方坚持:为民企维权是新闻记者的职责

  今年1月,本报的一篇记者署名文章引来了一场历时近一年的名誉侵权官司。该官司近日终于尘埃落定,本报胜诉。

  本报讯本报记者丁当报道:2005年1月26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诉《民营经济报》社名誉侵权,同年7月1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同年9月15日作出判决:原告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民营经济报》社在《上海证券报》头版公开登报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本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指出:在见到同为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作出的、注明同一日期的评估书时,会自然对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行为提出疑惑。但本院注意到《民营经济报》社在《假资产评估瞒天过海,海博股份土地权属藏猫腻?》的署名文章中,对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疑问是停留在一个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外人的视角里,在此之后,该文的作者在对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的进一步核查中,已充分表明了评估师对相关评估报告出具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叙述,该文章并没有对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的行为作出任何否定性的评论。

  综观其文,其文意仅是为了反映海博股份的操作中的不当之处,并没有涉及到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虽其对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未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确认的评估报告使用了“假资产评估”的名称,但结合文章的内容,其标题实际指向的也是对海博股份的疑问,指的是海博股份将一份未生效的评估书运用了“瞒天过海”的方式。该报道实际较客观陈述了记者所见的事实经过,报道的主要内容真实,故原审法院判决确认《民营经济报》社的该报道未构成对上诉人名誉侵权是妥当的……

  故综合上述内容,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对该案纠纷的处断是正确的,上诉人上诉要求确认《民营经济报》社的上述署名文章对其构成名誉侵权的请求,本院难以支持。

  ●事件回顾

  据了解,1998年11月5日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经营上海东方制药厂的合同。该合同除约定了双方联营的宗旨、产品和生产规模外,还约定了注册资本为1776万元,由双方各半出资888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等。

  1999年2月10日,上海东方制药厂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认由上海东方制药厂委托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其所委托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范围包括全部资产及负债。

  同年8月18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同一天作出了两份编号同为立信资评报字[1999]第41号的上海东方制药厂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其中一份报告书的评估结论对净资产的评估价值确认为8912607.62元,另一份报告书的评估结论对净资产的评估确认为12406607.62元。两个版本的评估报告不仅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差别,还有负债等其他方面的评估差别,且两份评估报告均由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盖章后交给上海东方制药厂,致使上海东方制药厂将一份评估净资产为8912607.62元的报告书送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将另一份评估价值为12406607.62元的报告送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并于1999年11月18日获得该中心发出的沪评审[1999]713号的确认通知。使得两个版本的报告均被“有效”使用。

  2005年1月10日,被告记者何晓晴电话采访了被告注册资产评估师沈毅和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苏永康,对两份有关上海东方制药厂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了情况了解。

  同年1月18日,《民营经济报》社在焦点新闻栏目编发了该报记者何晓晴的署名文章《假资产评估瞒天过海,海博股份土地权属藏猫腻?》,在国家和社会不断重视、加强规范

证券市场的特定背景下,文章当时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