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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贷下月上演新利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9:18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王宇新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宣布,从2006年1月1日起,该行将对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住房贷款),改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同时,对在2005年12月24日无拖欠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该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水平上,执行下浮10%的贷款利率。

  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也已经在网点张贴了类似的公告。

  今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取消了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优惠,改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同时银行在执行时,可以视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给予最多10%的优惠。那一天以后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住房贷款),目前已经按照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而老合同要到明年1月1日以后才调整利率。

  “目前来看,不能看做是一个紧缩的政策,”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宏观分析师陆文磊在接受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房贷利率更重要的是对银行的风险提示。

  周小川强调,我国的房贷业务没有经过两方面的考验:一是业务开展时间的考验,我国的房贷业务开展没几年,所积累的数据尚不足以看出中长期的违约率水平;二是经济周期的考验,现在经济处于兴旺周期,但市场经济是有景气变化的,当经济进入下行调整期时,很可能违约率就会上升。

  根据瑞士银行亚洲问题专家乔纳森·安德森提供的数据表明,中国目前所有新发放的贷款中有76%流向

房地产
开发商
和私人购房者。这个比例令人担忧,因为中国的银行还远远没有清理完1999年之前堆积起来的不良贷款。

  “我们现在违约率是否会增加还有待于以后进一步的观察。”陆文磊表示,作为商业银行,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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