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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产品费率走向市场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今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启用。据悉,新生命表的发布将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陈文辉介绍说,此次新生命表分为非养老金业务表和养老金业务表共两套四张表,其结构与“中国人寿保险经验生命表”相同,但取消了男女混合表。数据来源于6家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太平洋、平安、新华、泰康、友邦。共提交了1亿多
条保单记录,占全行业同期保单数量的98%以上。

  保监会已经明确新的寿险生命表只作为寿险责任

准备金评估的法定依据,就是说,只做各寿险公司定价的参考。这意味着各保险公司的定价自主权明显加大。我国寿险目前的价格形成机制是有管制的价格形成机制,一个保险产品的价格如何制定,保监会在费率、生命表、预定利率上均有严格限制。所以在保险责任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几乎无差别。各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加大后,除不同公司的类似产品价格差异将增大外,同一公司相同产品的地区价差也将出现。最可能出现的就是东西部价差、城乡价差。

  从新生命表的用途可以看出,新生命表将只用作责任准备金评估,寿险公司定价,可以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能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三要素中,死亡率要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定价生命表放开后,公司可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或者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定价生命表。同样,消费者购买保险,也可以在不同公司得到不同的报价。因此,新生命表的发布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23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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