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可在厦开影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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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14:5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我市投资领域进一步向社会开放 本报讯(记者 周臻 通讯员 李春妮) 在上午举行的项目资金对接社会资本专场,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教育、文化、广电、卫生、体育、民政、旅游、金融、高技术等15个投资领域的60个行业。其中文化、金融、高技术、商业服务等领域都有进一步的开放举措。
据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文化领域的开放举措主要包括:演出行业允许外国、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合资、合作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外资比例不超过49%;港澳地区投资者可以与内地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和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电影行业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并允许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 在高技术领域中,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一律对社会资本开放;商业服务领域商业零售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是除烟草之外全部开放;佣金代理行业对境外资本开放程度是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从事书报杂志、药品、农药等的分销业务。(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