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央行向社会征求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8:47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唐福勇12月21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就制订的《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申请人必须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已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近二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

  申请出口黄金制品的企业,需提交黄金原料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捐赠、遗产继承等需要进出口黄金制品的,可持捐赠黄金制品: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捐赠协议;遗产继承黄金制品: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公证书及有效证明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办法同时明确,申请人采取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由审批机关给予警告,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已骗取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进出口黄金制品的,由审批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